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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常法歴史簡介

五常法不但是優質管理的最重要一步,而且簡單易行,保証事半功倍:-

五常法* (5-S) + 精益五常* (L5S) è (ISO9000/22000 + 5-S/6-s* + CSQS) è APBEST*

 

 

五常法始創人©何廣明*教授在1987-88年,被日本的亞洲生產力中心在十六個會 員國中選拔為押川大獎研究師,在日本成功調查及開始引進5S。又在1993-94年被亞洲發展銀行邀請成為馬來西亞政府的首位品質專家,當時發覺日式5S只合適用在職業安全健康範籌,對五常法之五個目標(安全衞生品質效率形象)最後三個有所欠缺,故决放棄日式5S,並全球首創50點五常法審核表(此乃日式5S所缺少),並定名及註冊為:

五常法: 常組織、常整頓、常清潔、常規範 及 常自律

5-S   Structurise, Systematise, Sanitise, Standardise & Self-discipline

 

香港五常法協會(以下簡稱協會)於1999年5月15日成立。本會是由於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於1998年2月得到香港特區政府工商署撥款資助兩年(總額為港幣四百六十萬),在舉辦全球首創的「五常法審核領袖培訓班」的同時,招募學員而成立,已培訓了來自過千家機構超過20,000人。本協會為一非牟利團體,是由一群來自不同行業而又熱心於推動五常法的社會人士所創立,目的是要協助 香港特區、中國大陸及鄰近國家會員及業界推行「五常法」,促進會員間之交流;以及建立協會與其他機構的緊密聯繫。


協會已於年前分別於中國 (#1984473) 及香港 (#300362213) 成功將“五常法”及“5-S”註冊為商標。除醫管局公務員培訓處廉政公署DHLHKGCC
中國烹飪協會外,本會並無授權任何機構培訓五常法專利課程及有關顧問服務。任何人士或機構,未經本協會同意,不得採用本協會註冊商標,否則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。

 

印友海 :      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裁决结果

 

严打侵权 :    邵德春 侵权之 六常法 (五常法 + 常维护) -- 正入禀法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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